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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4-12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年4月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整合省级和成都市中医优质资源,打造西部中医高地,创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支持市(州)中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西医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夯实中医药基层服务阵地。到2022年,力争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作用,推进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20%以上。建立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补偿机制,加大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扶持力度。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明确中医医师比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支撑能力。以中医辨证论治、非药物疗法、中医护理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中医医院间纵向贯通、横向联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夯实医疗联合体、医疗卫生共同体和专科联盟。以建设中药材一、二、三全产业链可追溯应用系统为重点,实现从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配方、调剂到煎药和配送的全闭环信息化管理。以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强中医古籍和经典名录整理,促进全社会了解学习中医药文化。充分利用中医药大数据资源,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应用,为全省中医药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中医药在健康四川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四)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统筹规划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
(五)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支持做优做强骨伤科、肛肠科、儿科、皮科、妇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及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专科专病。聚焦肿瘤、糖尿病、重症胰腺炎、艾滋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儿童多动症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筛选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加快省中医药循证医学平台建设,推动中医经典病房建设。
(六)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将更多中医药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推出一批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及相关产品,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健康教育。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西医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到2022年,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
(七)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级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研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建设高水平中医药运动医学健康中心,推动我省中医药机构与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举办机构开展协作。推动一批中医运动处方在慢性病管理中运用。
   三、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八)加强资源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和原产地保护,建设一批川产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县。制定川产道地药材目录和相关省级地方标准,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指导中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等应用现代理念、技术、标准和设施,引领中药材产业提档升级。探索建立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省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到2022年,基本建立川产道地药材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体系、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800万亩。
(九)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制定修订省级中医药标准和炮制规范。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鼓励在产地建设初加工基地。建立健全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标准评价和安全评估体系。完善中药材流通行业规范,鼓励建设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物流基地,完善标准化和现代化的中药生产工艺流程和提纯技术。加大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力度,按照国家部署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支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保护和具有历史沉积的中药材和中成药品牌建设。推进中药材和中成药企业重组升级。促进中药饮片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开展已上市中成药再评价。到2022年,川药综合产值达1200亿元。
(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构建以成都为核心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创新发展核和川南、川东北、攀西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区及川西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发展区“一核四区”发展格局,支持创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项目),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的保险产品。支持将具有长期传统食用习惯、属于食药物质目录内品种且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川产道地药材,按程序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创作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十一)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和质量监管。制定省级经典名方、民间验方目录,推动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建设区域药品审评分中心,鼓励建立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健全中药制剂审批制度,支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建设调剂使用管理平台,提高调剂效率。建立健全中药材追溯地方标准,完善我省中药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等单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鼓励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加快省、市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坚持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突出中医药办学特色。支持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西南医科大学等争创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增设中医药类专业。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中等学校提档升级,提高我省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水平,为基层培养更多优秀中医药人员。建立省级“西学中”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未接受规范中医教育的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学习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职业培训,引导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中医药产业、康复保健等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中医康复技能人才培养。
(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名医传承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支持院士、国医大师后备人才团队建设,持续加强省十大名中医、省名中医、省中青年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健全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技能人才,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人才培养项目。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深化中医药职称制度改革,优化职称评价标准,注重中医药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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